世界潮商联盟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6693|回复: 4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国内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乘客可获200元现金补偿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0-11-2 09:57:2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本报讯(记者 左洋)昨日,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《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(试行)》,除了春秋航空外,国内航空公司将实施新的延误补偿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据了解,该规范适用于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中信息提供、航班服务、客票的退、改、签及补偿等,在补偿中分为非承运人原因和承运人原因。前者是指天气、突发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检、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;后者是指航班计划、机务原因、航班调配、运输服务、机组等原因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■非承运人原因致延误不补偿、不包住宿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该规范提出,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,航空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,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助旅客联系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,相关费用由旅客自理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不过,也有例外:任何原因造成航班在经停站延误,航空公司应根据需要向经停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住宿场所,如航班备降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■延误4小时以上才有现金补偿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、取消,客票的退、改、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航空公司应根据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。<strong>延误预计在1—4小时以内(含4小时)的航班,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。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4小时以上,则安排休息场所。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—8小时(含8小时)内成行,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、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,或是人民币200元。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,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、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,或是人民币300元。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■换乘高铁无需补偿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航空公司在客票列明的离站时间24小时前已通知旅客航班取消,旅客接受变更航班或者选择退票,将无需补偿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如向旅客提供其他航班或其他运输方式,使旅客在原预计到达时间之后4小时内到达最终目的站,但旅客放弃该服务,也无需补偿。例如,武汉飞广州航班取消,航空公司安排旅客武广高铁到广州,则无需补偿。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<strong>■旅客霸机延误时间不纳入补偿</strong></p>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依据规范,由于旅客拒绝上、下机造成的航班延误时间,不计入承运人原因造成的累计延误时间。</p>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
沙发
发表于 2010-11-2 10:26:10 | 只看该作者
那还是别误机好 就算要误也别误三个小时五十九分 哈哈
板凳
发表于 2010-11-2 12:33:05 | 只看该作者
四小时就值这么一点
地板
发表于 2010-11-2 13:40:29 | 只看该作者
个人感觉最惨的事莫过于&nbsp;“等”&nbsp; 碰到这样的事不如多给200块&nbsp; 给我马上起飞
5#
发表于 2010-11-4 10:12:18 | 只看该作者
<div class="msgheader">QUOTE:</div><div class="msgborder"><b>以下是引用<i>sizhong</i>在2010-11-2 12:33:05的发言:</b><br/>四小时就值这么一点 </div>
<p>我们一天工作8小时才多少钱......</p>
<p>4小时有200也不错!~哈哈</p>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申请友链|历史今日|微信绑定|我的微博|小黑屋|手机版|金融中心|世界潮商联盟    

GMT+8, 2024-5-15 01:21 , Processed in 0.104139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